2010年11月10日 星期三

七年


前女友, 這個要去定義的嗎?
你不可以見她, 不可以打電話給她, 她生日不可以SMS她!

我何不是那麼專制的女友!
對! 我口是大方的, 心卻也許不是

他有一個前女友, 可算是我們兩的一根刺
這條刺長年住在我的心底
早年它好像被什麼拉走了,
也許是被時間溶化了!

但今天他告訴我, 你不可以跟她同場
你老娘我也不介意, 你來介意她的感受?

事件發生了七年, 我和你五年, 都是白費了吧?


2 則留言:

  1. 內容充實~給你鼓勵鼓勵~
    . . . . . . . . . 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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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咁都只不過係佢好人吧.... 跟一個"好人"拍拖, 妳也夠幸福了.
    我都大個ex. 我都因為顧佢感受而唔想比佢撞到我. 我不是還愛他, 只是作為一個人. 不想傷害到對方. 妳明嘛??
    [版主回覆11/14/2010 01:30:00]明白...... 只是覺得時間不是可以沖淡一切的嗎? 那如果不可以, 應該由它去! 這幾天想開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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